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起重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由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将本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的内容公布如下:
一、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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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供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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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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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翻转行车 |
QD型、10+10吨 |
1 |
台 |
不配操作台,不配无线传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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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成品行车 |
QD型、8+8吨 |
1 |
台 |
不配操作台,配无线传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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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品行车 |
QD型、8+8吨 |
1 |
台 |
配驾驶室,配无线传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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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分坯行车 |
QD型、8+8吨 |
1 |
台 |
不配操作台,不配无线传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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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轨道 |
43KG |
约230 |
米 |
国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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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压板、垫块、螺栓等 |
按国家标准 |
根据安装需要提供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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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上述清单中设备的供货、运输、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培训、常规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相关服务。
2.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某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3.产品的主要参数具体内容详见各包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二、项目地点:广州南沙区珠电路。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供货周期:从合同生效开始计起至合同设备经甲方确认达到发货条件为止,共为80天。
五、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
①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具备由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A级通用桥式起 QD型20T及以上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ISO9000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投标人必须具有2006年至今类似本项目(类似本项目是指具备10+10T以上通用桥式起重机的供货项目)起重设备的供货业绩;
⑤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3月16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及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投标申请人的经年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经年审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含年检页)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的经年审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投标申请人的有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申请人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投标申请人2006年至今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设备最终验收资料等证明文件,需表明项目规格、采购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复印件;
9、投标产品技术资料;
10、投标申请人认为与本次投标申请相关的其他文件。
注:a、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共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所有复印件必须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b、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应确保其真实性,一旦发现有虚假,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资格预审)
1、当报名递交资料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时,取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当报名递交资料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注:资格预审由招标人组成的5人(含5人)以上单数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进行。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算起5个工作日。
(一)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
派员将上述全部资格预审文件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
2.特快专递递交
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签收时间为准,逾期的资格预审文件概不接受)将全部资格预审文件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指定接收人。
(二)资格预审文件的接收时间、地点
(1)若以上述第一种方式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时间为:
2010年3月10日-3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若以上述第二种方式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6日下午16:30。
(3)接收地点:
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管理部
地址:广州南沙区环市大道北19号三楼管理部
邮编:511457
九、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无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均不予退还。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将由招标代理发出通知,按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广州南沙区环市大道北19号三楼管理部
邮编:511457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4689215,13312872100
传真:020-846801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李工、翁工
电话:020-83546177,13719205234
传真:020-83568592
E-MAIL:gmetb2@126.com
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10年3月10日
附件一
资格预审申请及声明函
致:(招标人)
根据你方第 (招标编号) 号招标采购 的招标公告的要求, (全名及职衔)经正式授权并以投标申请人 (投标申请人名称、地址) 的名义提出对 项目的资格审查申请,并按公告要求内容提交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你方保留更改本次招标项目有关内容的权利,包括根据项目的需要对招标的内容变更和对招标设备的数量、参数等作出修改的权利;我方同意:如招标公告的要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将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
2、如果我方通过了资格审查,我方保证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申请函所提交的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4、我方财产 ( 有或没有 ) 处于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 (有或没有) 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3月16日前三年内 (有或没有) 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
投标申请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日期:
附件二:
符合性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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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申请人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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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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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人具备由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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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必须具有A级通用桥式QD型20T及以上起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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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必须具有2006年至今类似本项目(类似本项目是指具备10+10T以上通用桥式起重机的供货项目)起重设备的供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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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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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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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申请人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预审申请及声明函原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说明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3月16日前三年内没有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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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申请人不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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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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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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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结论”栏中填写“通过”,“不通过”。 2.每一项符合的打“〇”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如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专家投票决定该投标申请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评委签名: 日期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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