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南山港区赤湾作业区10#、11#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5资料来源:点击:0
根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深圳港南山港区赤湾作业区10#、11#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需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深圳港南山港区赤湾作业区10#、11#泊位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2.项目单位: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珠江口伶仃洋东岸,深圳市西部南头半岛西侧,深圳港南山港区赤湾作业区现有10#、11#泊位码头区。

4.建设规模:赤湾作业区10#、11#共2个泊位总长度617.9m。其中10#泊位长307m,11#泊位长310.9m。10#、11#泊位原设计船型为6.5万DWT集装箱船,兼顾8万DWT集装箱船。本项目通过对码头的靠泊等级提升和结构升级改造,使10#、11#泊位码头结构满足靠泊10万DWT集装箱船的要求,10#、11#泊位年设计吞吐量各为39万TEU。
本项目为码头结构升级改造工程,主要设计内容为满足10#、11#泊位停靠10万DWT集装箱船的要求,对现有结构进行升级改造,并依据码头结构检测评估报告,对10#、11#泊位结构进行维护加固。本项目未新增用地、用海和码头岸线长度。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三、公示期
2026 年11月5日至 2026 年11月11日(共7个自然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反馈意见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等)。
项目单位: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委托风险评估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电话:13560163442
电子邮箱:87159986@qq.com
评估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举路与光源一路交叉路口凤凰广场2栋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