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16资料来源:点击:0
一、从“增量扩张”到“存量更新”:城市发展逻辑的历史性转型
中国的城市更新政策经历了从“三旧改造”到“城市更新”的阶段演变。2009年广东提出“三旧”(旧城、旧村、旧厂)改造,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强调连片开发、规划先行,但在实践中出现了过度依赖地产开发、脱离城市战略、破坏风貌等问题。2015年广州设立全国首个城市更新局,标志着更新治理逐步制度化,“微改造”作为新理念应运而生。2021年住建部《关于防止大拆大建的通知》首次明确拆建比、就近安置等硬性指标,纠正此前“千篇一律”的开发倾向。
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下称《意见》),作为新时代城市更新政策的“纲领性文件”,它首次以全国统一的视角对城市更新全链条进行顶层设计,提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明确提出“老城不能再拆”,全面转向以品质提升和风险防控为导向的系统更新模式。
二、深化改革突破:构建“政府-市场-公众”三位一体新机制
在推进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如何解决“钱从哪来”“地怎么用”“谁来做”“谁受益”的结构性难题,一直是制约政策落地的核心障碍。《意见》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试图为城市更新构建可持续的机制基础。
土地制度破冰:用“清单+转换”机制重构空间使用逻辑。
不同于以往更新改造工作都往做高容积率方向走的粗放做法,2025年政策提出以“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依法合理转换”为核心的精细管理逻辑,并且提出用途转换和兼容使用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管控要求”,以及“容积率转移或奖励政策”,引导城市更新向更高质量更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前进。
金融机制贯通:中央+地方+资本市场多元联动。
本次《意见》构建了由“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专项债+REITs”等组成的复合型投融资机制,形成了资金来源的“组合拳”。同时,政策要求“优先实施城市资金能平衡”的项目,这在“项目筛选逻辑”上要求项目主体更加重视财务平衡测算和事前论证,从而建立更新项目的财政可持续性闭环。
公众参与与共建机制初步制度化。
城市更新类项目长期面临“民意阻力+操作碎片”的两难困境,尤其是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城中村规划重构等问题上,居民意见分化严重。此次《意见》将“居民为主体”列为实施路径,鼓励通过街道社区组织“共建议事会”,引导居民、规划师、社会组织全过程参与,探索共谋、共建、共评的新模式。这对提升政策合法性与治理效能具有长期价值。
三、明确政策分野:2025年《意见》与旧政策的继承与突破
相较于2015年“微改造”主导阶段和2021年“拆建比限制”文件,本次《意见》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了显著突破:
首先,政策立场更加明确。“老城不能再拆”虽首次写入中央文件,但其规范对象并非泛指“老城区改造”,而是明确针对文化遗产类空间的保护。配套的“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等机制,是对2021年“禁止拆真建假”等原则的制度性延伸。
其次,任务体系更加完整。《意见》将“既有建筑改造、小区整治、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提升、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等八项任务并列提出,并细化了实施路径。例如在“城中村更新”部分,新增“老旧火车站与周边街区统筹改造”,是对片区联动治理逻辑的首次制度表述。
此外,在制度创新上,《意见》首次将“居民共建共治”与“片区策划”纳入操作框架。明确“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三层路径,打通了规划—资金—执行链条的逻辑闭环。
四、从愿景到操作:八大任务体现治理模式的系统跃迁
《意见》所提出的八项主要任务,不仅是对城市更新不同维度的细化部署,更体现出城市治理理念从“碎片推进”向“系统统筹”的跃迁。与以往政策相比,这八项任务在内容和方法上都有明显的升级。
在“既有建筑改造”方面,政策首次将C级与D级危房区别处理,提出抗震加固、分类改建等方式,既延续了2021年对拆建比例的限制,也通过“一屋一策”的手段强化历史建筑的分类保护。
“老旧小区整治”部分,则将治理焦点从基础设施改造延伸至“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强调居民自治与改造成果维护,是对“微改造”理念的制度化再造。
而“城中村改造”方面,《意见》不仅沿用了“一村一策”“拆整结合”等方法,还特别提出“城市资金能平衡”的原则,实质上为广州、深圳这类资金压力大的特大城市划定了财政安全边界。
此外,“完整社区建设”“城市功能完善”也从“配套补短”升级为“空间优化+公共服务重构”的双重路径,明确提出社区服务空间整合、居民全过程参与的治理机制,为未来片区活力营造提供方向。
在“基础设施提升”与“生态修复”方面,《意见》引入“生命线工程”“应急联调机制”等关键词,重视突发性风险的联动响应,体现对极端事件下城市韧性的考量。
最后,“历史文化保护”条目明确了“居民为主体”的保护机制,确立“先评估后建设”的审查路径,是中央层面首次在文化资源活化中强调社区共建角色,具有高度政策进步性。
附:政策要点
主要目标: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主要任务: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保障支撑: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健全法规标准。
作者简介
黄 莹
广咨国际业务总监,高级经济师、咨询工程师、FIDIC国际认证工程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评审专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投融资专委会副主任,中咨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投融资专家、广东省自然资源厅EOD专家、广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委会评委。
李远楠
投融资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咨询八部部长、高级经济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国家发改委和中咨协评审专家。
李旻晁
项目副经理、工程师、经济师。
咨询八部
致力于以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及城中村改造等为核心的城市更新项目、机场轨道交通为核心的交通类重大型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研究和业务创新;为地方政府及国有企业提供项目投资、运作发展、资源配置等咨询服务。